【主要指标】
I型——海藻有机颗粒肥(黑色颗粒)
有机质≥60%,海藻提取物≥30%,水分≤15%。
II型——海藻水溶颗粒肥(黑色颗粒)
有机质≥60%,海藻提取物≥30%,水分≤15%,水不溶物≤5%。
【适用范围】
本品广泛适用于花卉、蔬菜、瓜果、粮棉油等经济作物及各种大田作物。
【使用方法】
1. 本品适用于作基肥施用,可采用穴施或条施的办法;
2. 每亩用量40-80kg/亩,高产经济作物视情况增加使用量。